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學校部分中層領導干部進行公開選聘,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材料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一人。經貿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一人。理化學院分管科研、學科建設的副院長一人。學校團委副書記一人。
二、基本條件及任職資格:
符合《西華大學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第二章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中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水平,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積極擁護并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2、熟悉高校教育工作規律,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管理能力、科技文化水平和現代管理專業知識。
3、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為人正派、勤政廉潔,密切聯系群眾,有全局觀念,能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自覺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和監督,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和自己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4、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結合本單位實際,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
5、年齡界限。男年滿45歲、女年滿40歲,一般不新提任副職領導職務,教授、博士可適當放寬。
6、身體健康。
第五條 任職資格
1、提任院(直屬系)行政正職領導職務,一般應具有正高級職稱,副職領導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提任院(直屬系)黨務工作領導職務,一般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職稱;
2、提任校機關黨政部門副職領導職務,一般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職稱;
3、提任領導職務,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齡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提任黨的領導職務,除具有上列規定資格外,還應當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的有關要求;
5、符合所任職崗位的要求。
第六條 領導干部應當逐級提拔。特別優秀的年輕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三、崗位具體要求:
(一)材料學院、經貿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中共正式黨員,三年以上黨齡,有學生管理工作經歷。
(二)理化學院分管科研、學科建設的副院長:長期從事一線教學、科研工作,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具有從事科研、學科建設管理工作經歷;具有碩士學位和副高及以上職稱。
(三)學校團委副書記:中共正式黨員,三年以上黨齡,有從事學生管理工作經歷;年齡33周歲及以下(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根據崗位需要注意選拔具有高職稱、高學歷的優秀年輕干部。
四、選拔及考察程序
1、自薦、個人和組織推薦。自薦、個人和組織推薦在全校范圍內進行,自薦人員應在規定時間遞交書面自薦材料并填寫自薦表;個人、單位(部門)向黨組織推薦,應負責地填寫推薦表并署名、蓋章。
所需自薦表和推薦表見附件。
自薦材料、自薦表和推薦表請于 2006年10月8日(星期日)下午5:30前交黨委組織部。
2、資格審查。黨委組織部按照基本條件、任職資格和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3、競聘陳述、面試。學校組成選聘考核組負責組織經資格審查的自薦、被推薦人員的競聘陳述及面試。
4、民主推薦。根據自薦和推薦情況在適當范圍召開民主推薦會進行民主推薦。
5、考察。學校考察組以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形式進行。
附件:自薦表、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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