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華科字[2007]23號文件
校內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科金發計[2007]45號文件精神,200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項目申報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受理申請的基金項目有:面上項目(原自由申請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外籍)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聯合資助基金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重點學術期刊專項基金項目、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等。2008年度各類項目的擬資助范圍和申請要求詳見《200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2008年度項目指南》)。非集中接受申請期受理的其他類型項目,將在相關項目受理申請前另行公布指南。對國際合作與交流等隨時受理的項目類型,避開集中接受申請期提交申請。
二、申請者所需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請于2008年1月1日后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或科技處主頁下載,《2008年度項目指南》、《基金申請指南》和《基金管理辦法》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請大家仔細閱讀(網址:http://www.nsfc.gov.cn)。
三、基金項目申請必須使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請申請者下載、安裝申請書后,仔細閱讀《NSFC申請書幫助文檔》,并參照《2008年度項目指南》,嚴格按要求填寫申請書。2008年啟用調整后的新申請代碼,請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和《2008年度項目指南》中查閱。
四、申請時須同時提交紙質和電子文檔,并保證紙質申請書和電子申請書的內容一致。難以電子化的附件材料隨紙質申請書一并報送。
五、申請者必須是我校正式教職工;面上項目申請者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已獲得博士學位,只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研究人員須有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青年科學基金申請者要求年齡未滿35周歲(2008年1月1日前)。
六、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的“限項”規定: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研究人員當年申請與承擔(含參加)面上、重點、重大等類基金項目的數量(不包括執行期為一年及在一年以內的項目)累計不得超過3項。其中:申請或承擔(含參加)面上項目不得超過2項,重點或重大項目合計不得超過1項。作為申請者同期只能申請1項面上項目。超出限項規定的申請,查出后將不再繼續評審。對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只具有博士學位)作為主持者限為1項,作為參加者沒有限制。
七、關于項目評審:評審專家對基金資助項目申請將從科學價值、創新性、社會影響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獨立判斷和評價,同時還會考慮申請人和參與者的研究經歷、基金資助經費使用計劃的合理性、研究內容獲得其他資助的情況、申請人實施基金資助項目的情況以及繼續予以資助的必要性等提出評審意見。
八、申請者請于2008年3月10日前將紙質申請書一式兩份和電子申請書交到科技處,超過規定時間將無法上報。
聯系人:科技處 陳楊
聯系電話: 028―87720087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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